10月至11月零售额达标企业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厦视新闻 2023-12-11 20:09:18

2023-12-11 20:09:18

今年10月,市商务局发布相关消费促进措施,对10月至11月零售额达到标准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近日,市商务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及申报方法,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通知明确,此项政策允许企业和其母公司在厦设立的控股公司合并计算,政策分两类/对10月至11月零售额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零售额同比增量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6.5%以上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零售额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汽车销售企业的奖励标准为: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零售额同比增速为正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增速需达到20%,每1000万元零售额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企业可于2024年1月10日至2月1日期间登录“免申即享”平台确认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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