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收入!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

中国税务报 2023-12-04 13:35:46

2023-12-04 13:35:46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已于12月1日开始,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起来看操作指南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图片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还有这些“个税”好消息,别错过!

今年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

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今年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政策链接:

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2.分别提高1000元!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

3.一张图看懂:3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如何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政策链接: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这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链接:

划重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要点请查收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