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部分线上业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亮码可办”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近日,厦门在全省率先推出非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亮码可办”,免去了职工往返两地获取证明材料的麻烦。
根据这项办法,缴存职工只要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就可代替原来需要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纸质证明材料,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亮码”,便可完成业务申报。公积金中心通过把“电子码”的相关数据信息嵌入中心业务系统,实现数据的提取、比对、保存,完成业务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服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建树:在外地购房,比如他在泉州购房,要提取厦门的公积金,(原来)他要到泉州的公积金中心去打印在购房前6个月连续缴存的公积金明细,(现在)通过电子码,上面有一块数字,他提交材料的时候,可以把这个数字输入到我们系统里面,就不用原来去打印缴存明细,再拍照上传,这样对职工来说就更方便了,节省他往返的时间。
据了解,此项线上“亮码”服务面向全国范围内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涉及的业务包括购买非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非本市住房提取公积金,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报销非本市住房贷款本息等。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只有通过本人“刷脸”授权才能申领“电子码”,“电子码”在申请当天的24小时自动失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议办事群众在生成“电子码”后应尽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