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通知》:在厦买房全面取消限购

厦视新闻 2023-11-16 19:30:12

2023-11-16 19:30:12

15日,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从11月15日起,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这也意味着在厦门岛内、岛外买房全面取消限购。

《通知》涉及调整思明区、湖里区调控措施和贷款政策,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等7条措施。其中明确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一手、二手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限售措施保持不变。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住房信贷政策上,贷款购买思明区、湖里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5%;在贷款利率方面,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

《通知》同步调整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我市辖区范围内,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多子女家庭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部门按照现行政策适时组织配套执行。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阶段性启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住房。此外,通知还在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方面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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