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会不会侵犯肖像权?法院这样判!
“AI换脸”当下正走红网络,用户只要上传一张照片,经过算法处理,就能秒变视频中的主人公。“AI换脸”虽然好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最近,思明法院公布了一起因“AI换脸”引发的侵犯肖像权纠纷。究竟怎么回事,一起去了解一下。
擅用他人发布的短视频做模板 软件公司被告
原告赵女士是一个汉服模特,因为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自己古风造型的视频而小有名气。她发现,厦门一家软件公司开发的“AI换脸”软件,在没有获得她授权的情况下,将她的视频当作“AI换脸”的模板,提供给用户使用。
思明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孟晓媚:这个APP的注册用户,可以使用赵女士的这个视频模板,然后用户的面容通过这个APP的编辑功能,可以把用户的面容移植到这个赵女士的视频中, 生成这个用户面容的新视频,该公司以此为牟利的一个手段。赵女士就认为她的肖像权因此受到侵犯,就向法院提起了肖像权纠纷的诉讼。
软件公司:换脸后已不是当事人面容 不构成侵权
软件公司到庭后,承认他们确实将赵女士的视频,用作软件“AI换脸”的模板。但他们认为,这个行为并没有侵犯赵女士的肖像权。因为用户在没有付费的情况下,他们提供赵女士的视频,是为了让用户学习赵女士的古风造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不构成肖像侵权。当用户付费之后,实际生成的是用户面容的视频,这时候视频中已经不是赵女士的面容了,更谈不上对赵女士肖像权的侵害了。
思明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孟晓媚:该公司前述抗辩的这些事由,在法庭看来都是不具有事实依据的,首先该公司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了她的肖像, 那么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权。第二点,虽然最后上传的是用户面容的肖像,这时候已经不是赵女士面容的肖像了, 但是《民法典》所规定的肖像,是指特定自然人能够被人识别的 在一定载体上的一些外部形象,不仅仅指面容。
未获得授权 法院判处软件公司败诉
“AI换脸”之后,虽然视频中面容已经被更换,但装束、肢体语言等身体特征也属于肖像的一部分,并且普通人能通过这些细节识别出是赵女士,因此法院认定,软件公司侵犯了赵女士的肖像权。今年3月,思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软件公司向赵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000元。
据介绍,近期,思明法院受理了多起和“AI换脸”有关的侵权案件。工作人员表示,“AI换脸”作为一种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被广泛推广使用,但不论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在使用过程中都要注意防范法律风险,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更不能通过“AI换脸”技术制作虚假视频,误导公众。
思明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孟晓媚:我们也提醒“AI换脸”APP的经营者,你在提供肖像权人的肖像作为模板的情况下,首先要经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广大的用户也要注意谨慎,不要盲目地跟风,免得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或者是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