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率先全省出台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指南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维护医疗价格秩序,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出台《厦门市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行为指南》),对医疗机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做出风险提示。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个针对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制定的合规指引。
据介绍,《行为指南》界定和强调了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概念,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和零加成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梳理并明确了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实行的价格政策;强调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患者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罗列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费等八类常见问题,引导医疗机构合规经营;对医疗机构提出合规提示,要求医疗机构严格依法进行价格活动,落实明码标价阳光收费,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价格政策研究学习。
“《行为指南》为合法性指导意见,目的在于强化事前规范指导,引导医疗机构合规经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为指南》主要对我市医疗机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风险提示,除此之外,各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医疗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服务收费环节中的不足之处,不断完善和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构建良好价格秩序和医患关系。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规范各医疗机构收费公示行为,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医疗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医疗行业价格秩序,减轻群众看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