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全省首个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团标”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牵头,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日前正式发布实施。
作为福建省首个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团体标准,《规范》明确了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已被纳入供厦标准体系。
象屿慈爱老年养护中心是首批《规范》示范点之一。近日,湖里市场监管局在该养护中心召开宣贯推进会,以其食堂为示范,解读《规范》主要内容和亮点。湖里区8家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场学习观摩。
“《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实地调究、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为养老机构食堂‘量体’制定。”在推进会上,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膳食管理要求和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以及过程控制、不合格食品与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处置、评价改进等方面内容。
明晰责任
●养老机构食堂实行食品安全管理院长责任制,养老机构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院长作为养老机构负责人每月至少陪老年人用餐一次。
针对性强
针对老年群体,突出适老化的特点。
●严禁养老机构使用生食动物类产品、水产品。
●推荐适合老年人消化的蒸、煮、烩、汆、炖等烹饪方式。
●宜设置特殊膳食配置区及设备用具。
●推荐根据老年人的疾病特点,进行营养评估后配置特殊膳食。
●食谱每周更新一次,且一周不重复。
标准提高
●《规范》对食品供应商、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加工制作等各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限制。
●倡导养老服务机构“明厨亮灶”接入监管部门“雪亮工程”视频图像云平台。
●鼓励采购有“鹭品”标识的供厦食品。
●鼓励合理配置小分量、多规格的餐品、主食或者套餐,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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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点带面让养老机构食堂更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湖里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规范》推进为契机,持续强化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联动,动员辖区更多公办养老机构率先垂范,主动对接标准,贯彻标准,并通过强化“以点带面”,持续跟进养老机构团体标准实施状况,鼓励更多养老机构执行《规范》,带动全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