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办: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顺应两岸主流民意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已对外公布,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介绍,《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
中央台办副主任 潘贤掌:重点是支持福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让台湾同胞充分感受到,“融合有好处,闽台亲上亲”。
潘贤掌表示,《意见》最大亮点,就是突出“融”这个目标。为台胞台企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厦金、福马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意见》在推动闽台应通尽通方面、在落实惠台利民方面、在深化民间交流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中央台办副主任 潘贤掌:一句话,就是让台胞愿意来,留得住,融得进,发展好。我们相信,通过《意见》的落地见效,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闽台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贸易投资将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将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
潘贤掌表示,这份《意见》的贯彻实施,将为广大台胞在福建学习、工作、生活尽可能提供最大空间、最好条件、最强保障。让大家在最熟悉、最亲切的环境中投资兴业、安居乐业,享受主人一般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