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带薪休假,从告别“请假羞耻”开始

羊城晚报 2023-09-13 10:13:05

2023-09-13 10:13:05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等也都有落实带薪年休假的详细规定。然而,即便是法定权利,劳动者们说起带薪休假,还是会焦虑、愧疚甚至感到羞耻。“请假在心口难开”,成为不少职场人的“隐痛”。

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问题,已被讨论了很多年。比如,很多人都呼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约束,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为职工维权提供更多帮助和指导等。然而,从实际成效看,进步并不明显。这里面还涉及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尽管一些企业并不缺乏带薪休假的制度规定,但求职不易、加班文化盛行等现实因素,使得很多人对休假依然忧虑重重,“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等畸形的休假观,仍成为很多人大大方方休假的“拦路虎”。

这并非夸张。今年3月,有媒体就“你有请假耻辱吗?”的话题发起网络投票。结果显示,在近4万人的回答中,1.8万人选择“有,一请假就焦虑”,还有1万人选择了“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仅有1万人选择“没有,想休假会直接提”。这足见“请假羞耻”的现实普遍性。其实,一个需要被不断重申的常识是,正常休假,保障好必要的休息时间,不仅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也是让个人更好实现自我价值,从而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力的重要保障,从来就不该是一件应该感到羞耻的事。因为只有个人拥有健康的休息劳作节奏,才能避免被透支,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而这对企业、社会的长远发展都是有利的。

但是,囿于长期以来的社会快节奏运转和激烈的职场竞争,休假在很多人的潜意识中被与“工作偷懒”“占便宜”等相提并论,甚至被置于奋斗、吃苦耐劳的对立面。这无疑在无形中限制了社会正常的休假意识、休假权利的发育,相应地也给一些企业侵占员工的休息时间,不主动落实带薪休假提供了更大的社会包容空间。事实上,如果说“请假羞耻”可能会让人觉得有点极端,那么只要看看如今加班现象之严重,就不难理解加班文化对于休假文化的挤压有多现实。如前不久就有一份调研数据显示,95.7%的人在最近/现在这份工作中加过班,只有4.3%的人没加过班。并且,超六成人在周末加班,超四成人在节假日加班。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4月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达到了48.7小时,远超法定时间(44小时)。在这样一种以加班文化为主导的职场氛围下,“请假羞耻”的诞生也就不让人意外了。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社会整体的发展阶段、权利保障水平有直接关系,但背后的观念和文化偏差,同样不容忽视。可以说,长期以来,我们都习惯了谈劳动价值,而不自觉地回避了对正常休息的价值的正视。这必然会影响社会对真正的休假价值和休假必要性的认知,从而也就削弱了大家追求休假的内生动力。

一句话,要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也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共识,重塑我们社会整体的“休假观”,加快休假权利意识的觉醒,让更多人主动走出羞于休假的观念束缚。真正让大大方方休假成为常态,而不是将无休止的加班视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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