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网站窃取个人信息售卖 4名被告人获刑
几名男子,有着专业的计算机技术,却没有用在正途,反而用来入侵网站,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再变卖获利。近日,思明法院依法宣判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公诉人:(侵入网站窃取的数据,主要包括哪些信息?)用户姓名,手机号,还有具体的收货地址。
这起案件有4名被告人,去年10月,被告人马某想要推广POS机业务,于是他找到程序员杨某,参照一家科技公司的跟单系统来研发类似软件,进而收集个人信息,但效果并不理想。两人便预谋攻击订单跟进网站的后台系统,从中窃取个人信息,用于推广POS机业务。随后,杨某还喊上了同样有专业背景的陈某合作,入侵了一家科技公司开发的跟单系统后台,非法窃取到相关公民个人信息7万多条。拿到海量个人信息后,马某仍然觉得推广POS机业务的效果有限,又发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有利可图,就以每条0.7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汪某出售这些信息。之后汪某又加价出售。
被告人 汪某:(七角钱买的,你多少钱卖出去的?)八角到一元二角不等。
今年2月,警方接到科技公司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当月,被告人杨某、马某、汪某先后被民警抓获,陈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被告人马某、杨某、陈某共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7万多条,马某、杨某还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4万多条。此外,汪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万多条,出售2万多条。综合本案的具体情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和杨某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汪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