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岛内、集美、海沧工业用地价格略上调
近日,我市印发新版《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23年版)》和《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对相应内容做出调整,自8月14日起实施。
新版基准地价,对土地用途进行了规范,将土地用途分为17类23项,同时对基准地价的级别架构进行调整,思明湖里合并定级,岛外行政区单独定级。
在基准地价价格调整上,整体价格保持平稳,局部区域级别及价格略有调整,本轮租赁住宅地价约为商品住宅地价的20%至25%。考虑到近年来岛内各片区商业融合度不断提高,本轮地价调整将沿用多年的21个地价级别整合为5个。为推动岛内工业用地提升改造,满足工业招商需求,岛内、集美、海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略微上调,同安、翔安价格未做调整。
在地价管理方面,调整了划拨补出让规定,增加了安置型商品房转让交易规定,明确2019年10月21日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安置型商品房项目,被安置房源再上市交易或办理抵押时,无须缴纳4%上市土地出让金或上市补差价。同时,为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优化地下空间地价计算原则,对地下三层及以下各用途均免征地价,其中商服用地地下三层、四层地价由原地上一层商业地价的25%和20%,调整为不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