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聚焦:美容机构给顾客投诉设门槛? 这是“霸王条款”

特区新闻广场 2023-08-01 21:50:02

2023-08-01 21:50:02

从上个月起,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加大了对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霸王条款”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罚款上限从原来的3万元提升到了10万元。最近,海沧的一家美容机构,就因为制定了“霸王条款”,被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你们的合同拿出来看一下,要签过字的,好,签过字的我让店长拿一下。

在海沧区沧林东路上的这家美容机构,商家拿出了门店和消费者签订的“顾客服务单”,执法人员发现服务单里的协商条款中,商家提出,如果消费者认为服务有瑕疵或不足,要第一时间提供音频、视频等相应证据,不要在没有准备前述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向市场监管、卫生等行政部门进行无理由投诉,否则,消费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海沧市场监管所二中队执法人员 黄立涵:如果说你没有提供这些东西就进行反馈的话,我们商家有权要求你赔偿我们损失三倍的违约金,这个一方面加重了消费者需要负的责任,一方面就是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所以构成“霸王条款”。

执法人员介绍,“霸王条款”指的就是部分经营者为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像这家美容机构制定的就是典型的不平等“霸王条款”, 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海沧市场监管所二中队执法人员 黄立涵:他们这个合同实际上是在网上买的,是通过淘宝网上直接购买,然后他们自己也没有进行一个修改就直接拿过来用,我们是责令商家马上停用。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施行的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就是对合同行政监管面临的新形势、遭遇的新问题重新梳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对霸王条款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罚款上限,从原来的3万元升至10万元。另外,新《办法》明确,经营者预先拟定的,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都属于格式条款;除此之外,经营者还要以单独告知、字体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价款等,如果消费者要求对某一格式条款予以具体解释时,经营者必须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强制交易。

海沧市场监管所二中队执法人员 黄立涵:在这个《办法》刚刚实行的期间内,可能会出现很多他们还没有改过来,还没有根据新《办法》作调整出现的这种违法行为,那我们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对此类问题作出回应,比如说举办宣讲会,来告诉他们该怎么样鉴别所谓的这些霸王条款,还有商家怎么在这些合同中避免这些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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