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取消公摊面积要“破冰”?
公摊面积是多数城市居民熟悉的词汇,因为只要居住和购买商品房,我们都会碰到它。从字面上说,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的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比如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公摊面积又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事,比如你买房子的时候,公摊面积是怎么算出来的,合不合理,为什么我们买房子还要算公摊面积等等。事实上,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居民都没听说过公摊面积这个词,这些年来,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吁一直没有停止,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一直在建议取消公摊面积,中央以及地方也在尝试提出取消“公摊面积”的征求意见或提议。近期,继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后,各地也开始积极探索。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在研究谋划全市房地产工作时就提出,拟出台10项房地产政策举措,其中关于“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的举措,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据“合肥发布”公众号消息,7月28日,合肥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明确要抓紧完善10项工作举措。这10项举措包括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大胆探索“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定向挂牌、协议出让”,推动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试行取消商品房的楼层差价率限制等。其中,10项举措的第二条,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简单来说,如果电梯、走廊、过道等公共设施的公共空间越多,那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但是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关于公摊面积的计算,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一个小区里的不同楼栋,可能会因为层高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公摊率。一般越是高层建筑,公摊率越高,但是很多人在购买住房时,并没有办法真正了解公摊面积的实际构成。此外, 除了信息披露不公开透明外,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目前也不太明确,将公摊面积计入房价容易引发诸多乱象。因此,一直有呼声,要求针对不同的住宅类型,出台规定,对新建住宅公摊面积的上限作出限制,倒逼房地产商及相关方在建设住宅时合理规划,而不是随意增加公摊面积,侵害购房者的居住权益,近年来,关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也从未间断。2021、2022年两会期间,都有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中国香港被认为是“公摊”的发源地,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香港已于10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从2013年起,香港的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否则将被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针对存量房售卖,政府要求卖家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从国际经验来看,“取消公摊”也已经是大势所趋。
但是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会影响到购房者的权利。比如取消公摊面积之后,房地产商可能会缩减公用建筑部分,造成公共门厅、过道、电梯间过于狭窄,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此外也有人担心,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
【“公摊泡沫”多 得房率低被频吐槽】
一些学者认为,合肥这次提出改革新思路值得关注,积极改革公摊面积水分大的问题,提出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去除“公摊泡沫”。说到“公摊泡沫”,从这两年房地产的交付情况看,购房者抱怨比较多的一个情况是,很多房子得房率很低,比如近期西安一购房者说,西安一新楼盘69平方米的公寓房公摊面积约37平方米,公摊率超过50%。面对购房者对公摊率的质疑,该楼盘销售人员却表示,门厅大走廊宽敞气派,公摊比例合规。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城市也多次出现,这说明,在限价等政策下,房企玩猫腻,造成得房率过低、公摊面积过高的情况,对于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害。改革公摊面积水分大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是势在必行。
【重庆:2002年通过相关条例以套内面积售商品房】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城市早有实践。据了解,早在2002年6月,重庆市就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地方规定的形式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都必须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计价依据。这使重庆成为了中国率先取消“公摊面积”,直接以套内面积售房的城市。为了让这一规定得到更好的推行实施,重庆市还出台规定,对不按套内面积进行计价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将予以重罚。
【多方尝试提出取消“公摊面积”的征求意见或提议】
在2019年2月18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新闻观察:为取消“公摊面积”的大胆探索点赞】
取消公摊面积,这是很多购房者的呼声,我们看到,无论是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是一些学者和媒体,也一直在呼吁,但是这件事的推进却很难,为什么这么难?你觉得公摊面积应不应该取消?
我们看到也有所谓的业内人士一直在反对取消公摊面积,理由就是取消公摊面积之后,房子的公用部分功能可能会受到影响,你怎么看这个说法?
公摊面积本来就是房地产的一个畸形产物。现在连始作俑者香港都取消了,没有理由不取消。除了信息不透明、利用公摊面积牟利之外,还掩盖了真实的房价。公摊面积的问题,受影响的还不仅仅购房环节,在居住、租房环节,同样影响。比如物业用房的问题。
取消公摊面积肯定很难,因为背后涉及巨大的利益,房地产商说的那些不能取消的理由,在商品房短缺的情况下,可能发生,房地产已经转向买方市场,消费者有选择权,就不可能发生。即使一时不取消,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更公开透明,比如列出所有的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取消不是小问题,需要配套,比如限价问题,现房销售,物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