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我市2022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2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今年福建省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一致。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挂钩调整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22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1.89%调整增加;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适当倾斜部分,对2022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此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人员从2023年起养老待遇分两笔发放,一笔是基金发放的养老金,一笔是基金外的补差待遇。此次养老金调整,只涉及基金发放的养老金。补差待遇不属于养老金调整范围,保持不变。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新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23年1月起养老待遇分成两笔发放,一笔是基金发放的养老金,一笔是基金外的“过渡高龄补贴”。此次养老金调整,只涉及基金发放的养老金。“过渡高龄补贴”不属于养老金调整范围,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