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家政保洁工作中受伤 公司不赔付怎么办?

厦视直播室 2023-07-25 21:43:40

2023-07-25 21:43:40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观众王阿姨向我们栏目反映说,她2020年从老家来厦门后,一直在一个家政公司做保洁员,入职时她和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协议》。但是最近,王阿姨在工作中受伤了,当她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自己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时,公司却说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王阿姨想咨询律师,自己该如何维权呢?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茜:王阿姨如何维权,需要先理清她与家政公司以及雇主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首先,王阿姨与家政公司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仅仅是看双方《家政服务协议》的内容,还要结合以下几点事实予以判断:比如王阿姨和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人身依附性,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比如公司是否向王阿姨提供工作证、工作服及工作用具等;是否以公司名义对保洁服务进行宣传,并对王阿姨的每单服务进行管理和跟踪,且以此作为计薪基础;王阿姨是否需要接受公司的日常考勤管理及奖惩规范等,对外由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服务质量服务,并据此对王阿姨进行奖惩等等。其次,王阿姨的工作报酬是否由家政公司按月定期发放?如果这些关键性事实都存在,那么王阿姨和家政公司之间建立的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其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范畴,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反之,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前述管理与被管理的各种情形,而是家政公司只负责向王阿姨提供家政服务的机会,那么双方就属于中介制家政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经家政公司(即中介人)促成王阿姨向雇主提供的保洁服务,王阿姨与家政公司形成中介合同关系,与雇主形成劳务合同关系。

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王阿姨作为提供劳务人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劳务合同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责任。王阿姨可以要求雇主承担其过错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王阿姨可以请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以向过错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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