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对文旅行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将对我市文旅行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厦门市文旅行业信用评价将从基础信用、政务信用、第三方信用和行业领域信用四个维度,分类编制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方法,结果划分为守信优秀为A级、守信良好为B级、守信一般为C级、一般失信为D级、严重失信为E级。存在国家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移除的,信用等级直接列为E级。新登记注册经营主体一年内等级默认为B级,待进入第一轮评价周期时再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
《办法》明确,全市各级文旅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对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级和B级经营主体,相关部门可采取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程序、优先办理,享受相关扶持等激励性措施。对于C级经营主体,各级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采取信用警示和诚信约谈等方式,督促其严格自律。对于D级和E级经营主体,各级文旅部门可采取相应惩戒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