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增5.4%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抽样调查,2023年上半年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09元,同比名义增长5.4%,比一季度加快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加快1.6个百分点。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24元,同比名义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3元,同比名义增长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从收入来源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5.7%、6.6%、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