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率先全省实施不动产登记业务“税费同缴”:办理不动产登记更便利
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通知》,将我市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纳入“税费同缴”范围,在全省率先实现‘税费同缴、一次清分”,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更便利。
根据这项办法,申请人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一次性缴纳不动产登记税、费,登簿后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它是借助我市不动产登记费、税费都通过银联缴费平台缴纳的优势实现的,当业务受理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时计费、税务机关即时核税,税务系统将税、费信息合并为一个缴税(费)业务,并向申请人发出缴税(费)短信;申请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可以扫码方式登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厦门税务APP,输入对应业务收件号,一次性缴交不动产税费和登记费;缴款成功后,银联系统对该笔交易流水进行税、费剥离,实时完成税、费清算与入库,系统登簿后购房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
据介绍,实施“税费同缴”,将改变以往税费分离、缴款程序复杂、缴税时购房人多次跑、工作人员多次录入的繁琐情况,可大大提高登记效率。同时,“税费同缴”中核税、缴税、缴费等信息,都由系统“自动提取、自动汇集、自动清分、及时入库”,可切实做到多种税费“一码清算”,同时保证所有资金合规、及时、足额清算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