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日期难找?以法治叫停“藏猫猫”
上海几位“老阿姨”“老爷叔”跟消保委反映,有些瓶装厨房调料的生产日期非常不好找,他们视力也没那么好,往往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去找生产日期。日前,上海市消保委特委托上海新消费研究中心、上海迪博大数据研究所开展了消费调查。调查显示,近9成的消费者表示碰到过食品生产日期难以查找的情况,更有近4成消费者表示经常性会碰到这种情况。
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团队走访了几家超市,调查显示,瓶装的厨房调料能够打印生产日期的地方特别多,多数企业给消费者关于生产日期标识位置的提示较为模糊,如“见瓶身”“见瓶身或瓶盖”等,且每家公司打印的具体位置、字体大小也并不统一,甚至个别企业对生产日期印刻的具体位置没有任何提示和说明。同时,瓶装的厨房调料大多是深色液体,在深色背景下,浅浅的、近乎透明的生产日期信息真的很不清晰。老年消费者站在货柜前,一手拿着酱油瓶,一手扶着老花眼镜,盯着瓶身,来回翻转,努力地在找寻什么……你为什么总是让我找不见?
把生产日期印个清清楚楚,真的很难吗?未必!上海市消保委就发现,少数知名品牌企业在包装纸上直接印上生产日期,消费者查看起来很方便。这说明,那些总是让消费者找不到生产日期的企业,不是不能做到印迹更清晰一些,位置更醒目一些,字号更大一些,而是或许藏了一些小心思。比如,过了保质期也能卖出去。即使消费者出了健康问题,企业也可推脱为消费者的其他原因。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将受到处罚。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但是,对于生产日期标识的颜色、区域及方式等,却没有详细规定。企业标注生产日期,却总是让人找不到或看不清,似乎也就不会受到处罚,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一些企业在生产日期上和消费者玩起了“藏猫猫”“猜谜语”。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提出“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比如,就公众关心的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内置说明书字体过小等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企业在包装纸上呈现产品营养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其实就是商品说明书。生产日期自然就必须印在说明书上,而不是让人到说明书之外去找。距离9月1日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希望所有企业真正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
进一步说,高品质产品或服务的传达和维护帮助企业建立消费者对自己的信任。当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感到满意时,他们会更容易相信企业,而他们购买后的信任来源于长期满意的经验。如果一家企业连产品生产日期都让消费者找不到、看不清,企业也就不可能打造出知名品牌。即使宣传力度很大而成“网红”,只要消费者对生产日期的标注有意见,他们仍不会选择这一产品。相比品牌的盈利,保质期过后卖出的那点钱,实在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