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功德箱当作“提款箱” 四人因盗窃获刑
四名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因为手头拮据,竟然打起了寺庙功德香的主意,趁着夜色他们多次来到寺庙,盗窃功德箱里的香油钱,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人最终因为盗窃,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韦某、覃某、叶某和覃某港,都是无固定职业的年轻人,因为手头拮据,他们盯上了寺庙里的功德箱。今年2月,覃某港和韦某结伴来到海沧石室禅院,趁着天色渐暗,香客稀少,他们使用自制的工具,盗窃了功德箱里的香油钱,作案过程中,覃某港被禅院工作人员当场抓获,而同伙韦某侥幸逃脱。覃某港被抓后,三人又流窜到泉州、福州等地继续作案。今年6月,三人分别在南安市、闽侯县、佛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查明,从去年12月到今年5月,韦某、覃某、叶某、覃某港四人,先后前往湖里仙岳山土地公庙、海沧石室禅院以及泉州、福州等地的寺庙,用卷尺等自制作案工具,盗走寺庙功德箱的现金。盗窃时,他们时常两两结伴作案,一人负责望风,一人负责盗窃。
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尹志泉:他们具体采用的作案手法是有两种,第一种是使用改造的卷尺,在卷尺的一头粘上双面胶,再伸进功德箱的投币口内,粘上现金以后再拿走,第二种盗窃手法是使用一根细线绑着一块自制的铁板,在铁板上粘上双面胶,再把铁板扔进功德箱内,粘上现金以后再收线拉回来。
之后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为共同犯罪。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或单独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3次,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尹志泉:盗窃3次以上就属于我们这里所说的多次盗窃,据此我们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均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