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厦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限提高至7298元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相关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根据通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7298元,下限保持不变。此次调整将延续到明年6月30日。
据了解,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0410元,下限维持2030元不变,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工资总额按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也同步调整,调整为7298元,比去年的6932元增加366元,下限仍为204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指导处处长 沈宇:缴存基数的上限跟月缴存额的上限,都是(根据)上一年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随着社平工资的调整,我们根据规定的缴存比例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到缴存基数的上限跟月缴存额的上限。那下限是根据最低工资,因为最低工资没有调整,所以下限还是保持跟去年一样的水平。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这次调整,每位职工需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核定今年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指导处处长 沈宇:如果他测算完,没有超过上限,那就按照他实际的进行计算,如果他超过了新的上限,那就按照新的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