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高可获奖励300万元 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开始申报
昨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2023年第二批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开始申报。资金奖励分为获奖团队创业、主辅分离、本地示范应用等六类,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300万元。
获奖团队创业奖励,申报条件包括,在国家部委或国际知名机构主办、支持下举办的展、会、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或外地企业在厦新设立软件企业,且获奖项目团队或外地企业持股比例50%(含)以上。奖励标准为,对新设立软件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的创业奖励,“首次”指自2021年起首次申报。
主辅分离奖励,申报条件包括,非软件企业剥离内部涉软业务、投资组建软件企业,且持股比例50%(含)以上。奖励标准为,按2022年营业收入(按纳入年度GDP统计的口径计算)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本地示范应用奖励,申报条件包括,申报的软件产品2022年在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按申报的软件产品2022年在厦门市内销售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申请关键软件补贴,产品应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设计类工具软件,且为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研发设计类SaaS服务软件这三者中的其中一类。补贴标准为,按软件产品2022年度对应业务收入的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此外,自主可控适配补贴,对其适配服务费用按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50万元。平台运营补贴,按2022年符合条件的平台服务收入的10%给予运营补贴,每个平台最高补贴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