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十条措施 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最高可获三千元补贴

厦视新闻 2023-06-28 19:40:38

2023-06-28 19:40:38

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厦门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年底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年底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 欧阳昌向:毕业生去企业就业,我们给予企业1000块钱的补贴,个人去单位就业,特别是去小微企业就业,个人有最高3000块钱的补贴,吸引更多人员到小微企业就业,这条政策是今年独有的。

此外,《措施》还明确,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确保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上述招聘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措施》还对提高招聘实效、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兜底帮扶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细则。这些措施包括各高校为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全市所有银行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 欧阳昌向: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重中之重,我们将会实时地跟进督导,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导,真正地按序时进度推进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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