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厦门“十条”来了!事关就业创业

厦门人社 2023-06-27 20:39:51

2023-06-27 20:39:51

毕业季到来啦

打算在厦就业创业的

高校毕业生、有志青年

你们准备好了吗?

为了最大限度

释放政策红利

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提振高校毕业生信心

稳就业促创业

近日

厦门市人社局

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联合发布

厦门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01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各区要严格履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靠前推动落实,确保完成本地本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

02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03

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

组织相关国有企业学习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用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

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上述招聘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

04

提高招聘实效

各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全面摸底,合理引导求职预期,有针对性向当地政府反馈岗位需求和就业意向地。

人社部门应结合需求,以有效签约为目标,持续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职引未来”等线上线下招聘服务,9月底前,市人社部门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各区人社部门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各高校要落实访企拓岗“两个100”要求,高校正职领导共拜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在厦高校平均水平的,每所高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

各高校结合“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成果,在6月份至少举办1次校级综合招聘活动,各二级院(系)至少举办1次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

大型综合性招聘活动要分区分类,通过现场签约、直播带岗等方式营造氛围,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场求职。

05

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

各区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力度,发挥龙头机构带动作用,扶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鼓励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参与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为毕业生等青年集中推荐优质就业岗位和多样化就业服务。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组织、人社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赴外招聘等活动,主办单位给予应邀参与承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超过5人、每人50%的差旅费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招聘活动情况和推荐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综合情况,优先推荐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

06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推动全市所有银行开展受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金融监管部门与高校紧密联动,制作政策清单,组织金融机构进校宣传相关政策,提高毕业生政策知晓度。

依托创业指导专家团,积极开展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创业服务进校园主题服务活动。

07

提升就业能力

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提升行动,各高校要摸排建立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人社部门根据高校提供的实名台账和毕业生需求,制定培训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适岗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发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力争全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2000个,实现就业见习人数同比增加50%以上,促进更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

08

提供暖心就业服务

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各高校摸排建立实名台账,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

各区要加大宣传《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面向来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落实好“五年五折租房”补贴政策。

市区两级工会等群团组织要靠前作为,主动联系即将入职毕业生,关心其衣食住行,提供生活便利,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增强毕业生归属感。

09

强化就业兜底帮扶

各高校负责人要落实“包干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长期失业以及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进行重点帮扶。

各区人社部门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帮扶促就业工作方案,将厦门户籍和来厦求职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登记范围,尤其是对困难毕业生一对一联系,深化“就业红娘”帮扶专项行动,做好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跟踪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

10

做好就业宣传引导

各区要大力宣传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号召用人单位抢抓毕业季,释放优质岗位,引才留才促发展。

各高校要选树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用身边人鲜活事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

通过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鼓励毕业生提振信心,大胆迈出校门,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担时代使命,实现人生价值。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