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符合项目引荐条件 奖励金却无法兑现
一家企业成功引荐投资项目落户我市,按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可以获得相应奖励金,但没想到,申领过程一波三折,奖励金迟迟无法兑现。今年年初,市纪委监委从“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座谈会上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启动直查督办,从相关部门履职过程查找问题堵点。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相关部门转变作风落实整改,积极处置项目奖励金申领过程中的梗阻问题。
2020年5月,外地一家集团企业在我市一家公司的引荐推动下,受邀来厦门投资项目,并与我市一家国企合资设立公司,落户思明区。根据2019年出台的《厦门市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2022年6月,这家公司开始着手申报项目奖励,但《厦门市项目引荐人奖励金申请表》上需要引荐项目的投资方盖章确认。而实际上,早在2020年进行引荐项目备案时,作为投资方的外地集团企业就对这家公司的引荐人身份进行了盖章确认,时隔两年,又要求加盖投资方的公章,之后他们大费周章,总算又盖了章。
但是在去年年底,这家公司又接到思明区有关部门反馈,市商务局审核申请材料后,要求所有的投资方都要在申请表上盖章。公司负责人对此很不解,公司引荐的是外地集团企业,为何在申领奖励金环节要求我市投资方也要盖章确认?而且我市这家国企并非他们的引荐对象,他们根本无法要求对方盖章。申领过程一波三折,奖励金迟迟无法兑现。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调查人员向思明区商务局、鹭江街道核实了解,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这家公司的奖励金兑现确实卡在投资方盖章问题上。
思明区商务局工作人员:盖章的事情,我们这边也跟街道,因为街道他是责任属地服务单位,也有去跟投资方说,但投资方一直不同意。
思明区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引荐人奖励办法》中并未明确要求,在奖励金申请表上的投资方确认意见栏,需要提供所有投资方(包括市域内投资方)的意见和公章。在没有明确文件指导的情况下,基于对政策的理解,他们认为申请表上体现市域外投资方公章即可,市商务局也在就此问题广泛征求意见,为了不耽误企业的申领时限,去年11月思明区招商办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当年度引荐人奖励金兑现事宜,会议原则通过。随后,思明区商务局发起政策兑现流程,但因上级部门的政策一直没有明晰,奖励金兑现工作只好暂停。
为什么奖励金的申领,要加盖市域内投资方公章?调查人员就此与市商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剖析工作流程中的堵点难点,厘清问题症结。
出台《解答》优化确认环节 解决企业盖章问题
市商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向调查人员表示,申请表中的“投资方确认意见”一栏,确实需要所有投资方都进行确认。但他也表示,针对各区、开发区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商务局正在会同市财政局探讨研究,之后会出台政策解答,便于各区、开发区开展奖励兑现等工作。
3月初,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厦门市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对于引荐项目备案、引荐项目奖励申报等环节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对于投资方的确认环节也进行了优化。也就是说,这家公司遇到的盖章难题在政策层面已迎刃而解。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这个项目专门出台了一个解读文件,实际上我们从去年开始,一直在作解读的相关工作,然后到今年3月初的时候才正式经过流程,最终在3月3日正式对外印发解读。
兑现工作“等着上会” 问题一拖再拖
按说政策明确了,奖励金拨付应当进入快车道,不料事情一拖又是近3个月,直至5月29日思明区才最终上会通过。问题又出在哪里?调查人员继续追踪。
根据《思明区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申报兑现流程指南》规定,奖励金兑现需区招商办会议研究。也就是说,这家公司要兑现奖励金,得先召开区招商办会议,再按照《解答》文件要求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进行申报。然而,由于相关单位因种种原因未能积极推动,直到4月6日思明区招商办会议才得以召开,此后又数次错过区政府相关会议的上会时机,在5月中下旬才提交上会申请。调查人员发现,正是因为相关单位重视不够,责任心不足,才导致《解答》文件出台近3个月,奖励金兑现工作一直处于“等着上会”的状态。
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6月8日,这家公司负责人向调查人员表示,项目奖励金已经拨付给企业,并对“联系点”机制所发挥的作用表示了肯定。针对此事暴露出的问题,思明区纪委监委已督促区商务局、鹭江街道认真做好工作复盘,总结教训,责任到人,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及办事流程,查缺补漏,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