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微信账户密码借给“陌生闺蜜” 一女子被骗20多万元

特区新闻广场 2023-06-18 22:24:10

2023-06-18 22:24:10

我们常说友谊值千金,但蔡女士却被自己的好闺蜜骗了。对方谎称要借微信拓展客源,结果却冒充她向同事骗了二十多万元。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王某和蔡某是通过网络游戏相识的,两人成了所谓的好闺蜜。2019年9月,王某来找蔡某玩,以做生意需要拓展客源为由骗取了蔡某的微信账户、密码。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秀丽:(王某)在这期间会送蔡某一些礼物,就像我们朋友之间相处,慢慢已经形成了友谊,此后找理由借用蔡某的微信。

之后,王某登录蔡某的账号,冒充蔡某编造了朋友出车祸、亲人生病住院甚至去世等理由,向蔡某的同事汪某骗了20多万元。直到同年10月,蔡某上班时发现同事汪某在和自己的微信号聊天,才发现有人冒充自己在骗钱,赶紧和同事一起报警。

警方查明,除了蔡某,被王某伤透心的还有其他几位“好友”,王某不仅编造各种理由骗钱,还趁机掌握了他们的支付密码和社交帐号密码,把账户里的钱偷偷转走,用于赌博和还债。最终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和盗窃罪提起公诉。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秀丽:都是与网友见面之后,取得网友的信任,在这个交往的过程中,她会留意网友的支付密码或者说观察网友的网络账号的特点,自己试出了支付密码,偷偷地采用秘密的方式把钱款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多次骗取、窃取他人钱款三十多万元,已经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须谨慎,不要在陌生“好友”面前透露自己的支付密码。一旦发现个人财物被盗被骗,请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