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个停车场对新能源车有优惠 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内免费
日前,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提出在停车优惠上向新能源汽车倾斜,非营运电动汽车停放在政府投资运营的停车场时,可享2小时的免费优惠,此举引发各界关注。
厦门在这方面走在前面。记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8月,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岛内外87个停车场,对非营运新能源汽车实施停车服务优惠:当日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收取。
记者昨日走访多个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发现,当前实施优惠的停车场,均在出入口或场内显著位置进行相应公示。
87个停车场对新能源车实施优惠
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按照《通知》,厦门对新能源车实施优惠的停车场共87个,其中思明区27个、湖里区16个、集美区20个、海沧区11个、同安区11个、翔安区2个,包括厦门火车站南广场停车场、文化艺术中心停车场、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停车场、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地面停车场、厦门市中医院停车场等。“未来新建的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也将按照《通知》来执行。”市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实施优惠的停车场采用按时计费或按次计费。享受按时计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收取;当日多次进出的车辆不再享受半小时停车免费制度,仅首次停车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跨天连续停放的车辆,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免2小时停车费按原规定执行。
两种方式车主可享受停车优惠
据市建设局介绍,目前,实施优惠的停车场经营单位,主要采取现场减免或先缴后退的方式实施优惠。
现场减免的方式是,如车主在车辆出场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其清晰影印件、照片,属于优惠对象的,停车场应当场减免收费。
而采用电子支付的停车场,实行先缴后退:停车场在收到车主每月30日前提供的当月缴费凭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其清晰影印件、照片后,属于优惠对象的,应给予办理当月的减免收费。减免费用应在3个工作日退到原支付账户或车主提供的有效账户。
我市部分停车场已对智能化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如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i车位”平台完成相应系统升级,在满足停车场管理单位业务需求的基础上,支持对新能源车辆根据优惠政策进行计费,实现对新能源车的自动识别、自动计费。
现场走访停车场执行情况良好
对新能源车实施优惠的停车场,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厦门多个停车场都对非营运新能源车实施优惠。
文化艺术中心停车场出入口的收费公示牌明确注明对依法登记的新能源车(营运车辆除外)24小时内首停车免收2小时停车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停车场采取先缴后退,对新能源车实施优惠。缴费离场后,车主将缴费记录、行驶证等上传到相关网络平台,即可申请退款。
在厦门体育中心停车场,记者同样看到了对新能源车实施优惠的收费公示牌。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停车场采用现场减免的方式给予车主优惠。
“我将新能源车停在厦门机场T4航站楼停车场,也享受了停车费减免。”车主谢先生告诉记者。
温馨提醒
未能享优惠 车主可投诉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监督停车场落实相关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曾多次对《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中明确的87个停车场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个别未按照要求实施优惠的停车场,执法人员依照规定现场进行纠正,责令限期整改。
有关部门提醒,若遇到实施优惠的停车场不予办理优惠情况,车主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