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互开“斗气”车,没有谁是赢家
5月24日晚,上海交警部门发布通报称,当日17时52分,内环高架近漕溪立交段两车碰撞,致其中一辆工程车骑跨在高架护栏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几段引发热议的视频记录了现场情况:在一段高架车道并线处,蓝色私家车试图变道,打了转向灯,且大部分车身已进入左侧车道,但在该车道稍后方向的黄色工程车没有避让,反而加速驱离蓝车。随后,黄色车在已经向左侧车道借道成功的情况下,又突然靠右挤碰蓝车,直至将蓝车挤上高架护栏。最后,蓝车穿插到左边车道,再向右侧一横,致使黄色工程车骑跨在护栏上,右前侧车轮和部分车身悬空,场面凶险。
不到1分钟的视频中,两车司机“互相斗气”的意味十分明显,双方你来我往,斗了几个“回合”,可以说都有责任。
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此事中,蓝车本在前,变道也打了转向灯,黄色工程车应该让其先行。
更让人不解的是,黄色工程车后又再次“招惹”蓝车,将其挤上护栏。这着实给人挑衅和霸道的观感,这可能也是点燃蓝车司机怒火并采取后续行动的根源。
也因此,很多网友认为黄色工程车有错在先,且一再挑衅,因而责任更大,蓝车最后的行为属于正常人被激怒的反击。最后的权责界定,还需交警部门在深入调查后作出,但从视频信息看,网友们的声音值得参考。
黄色工程车多次违规,或与其特种车辆的身份不无关系。按照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或许让一些特种车辆司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自己掌握了不讲条件、不受限制的权利甚至“特权”。因此,针对此事的调查,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黄色工程车当时是否享受“特权”。
网友们力挺蓝车司机、批评黄色工程车司机,背后是对合理权责界定的期待,更有对自我经历的映射。毕竟,不管是面对特种车辆还是普通私家车,遇到对方违规行驶,导致自己“路怒”,是太普遍的经历了。现实中,有些人比较理性,会选择避让等柔性做法,而非“以暴制暴”,但心里的憋屈是持久且深刻的。蓝车司机做了很多人平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提供了一种“情绪代偿”的价值,让人有代入感,也容易共情。
至于另一些网友力挺蓝车司机的情绪过于强烈,乃至为其行为叫好,则大可不必。要知道,将黄色工程车逼得骑跨护栏,看似“解气”“爽了”,但实际后果是,不仅是将自己本占理的有利位置放弃了,还将其他车辆和路人置于危险境地。试想,如果黄色工程车在最后一刻掉下了高架,不仅司机可能伤亡,高架下的其他车辆和路人也可能遭受天降横祸,他们又何其无辜?叫好蓝车司机“车技太好”,而忽视其隐含的巨大安全隐患,是不应该的。
与其开“斗气”车,蓝车司机的理性做法,应当是在遭遇黄色工程车违规行驶后,立即报警处理。如此,既可以保障自身安全,也没有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风险。对于一名司机来说,这是常识,而非过高的要求。
随着交警部门的介入,是非曲直、权责划分,相信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此事对社会也是一次交通安全的普法课: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全体参与者共同维护,任何人都不能意气用事、任性胡为。行车需规范,开车不斗气,才能人人安全、人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