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15条利用外资新措施:单项最高奖补2000万元
我市昨天发布进一步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若干措施,出台15条硬核举措吸引外资项目和企业来厦落地发展,其中单项最高奖补达2000万元。
单项最高奖补2000万元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新一轮外资鼓励政策覆盖范围更广,除“房地产、金融类及股权投资类项目”外,全面放开项目的行业限制。奖补力度也更大,对高端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其他投资项目按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最高可达2000万元。同时,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厦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市企业优化重组。对新设、并购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给予“利润综合指标”奖励。
强化投资要素全方位配套保障
新政还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人才、研发、金融、用地、涉外资金便利化等投资要素的全方位配套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高端人才应税工资薪金给予分档奖励;提供员工住房保障及租金优惠;同时支持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就学。
为外商来厦投资洽谈提供最大便利
根据新政,对实际利用外资鼓励周期为到资之日当月起的12个月(周期年)内,灵活度更高,相关部门也将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为外国投资者来厦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