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最高奖补2000万元!厦门发布15条利用外资新措施
近年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
厦门持续加大力度
吸引和利用外资
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利用外资规模持续领跑全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一流营商环境
近日,厦门出台新一轮外资鼓励政策
围绕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
措施扩容,奖补扩围
15项条款条条“干货”,条条“硬核”
所谓新政策,新在哪?
针对外资工作新形势
新政策又有何新“解法”?
来看小编为您总结的新政策亮点
范围更广
新政策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享受政策鼓励扶持,外资新政策除“房地产、金融类及股权投资类项目”外,全面放开项目的行业限制。
力度更大
新政策持续强化招优引强,对高端外资制造业适度提高奖励力度,高端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金额的3%给予奖励,其他投资项目按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投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最高可达2000万元人民币。
同时,新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厦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市企业优化重组。对新设、并购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给予“利润综合指标”奖励。
灵活度更高
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对实际利用外资鼓励周期改为到资之日当月起的12个月(周期年)内。
要素更全
新政策还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人才(包括工资奖补、落户、购房、就学、创新创业)、研发、金融、用地、涉外资金便利化等投资要素全方位配套保障,以推动项目落地到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在厦深耕发展。
人才要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高端人才应税工资薪金给予分档奖励;非厦门户籍员工可在厦购买商品住宅、落户本市;提供员工住房保障及租金优惠;同时支持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就学。
土地要素方面: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同时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效率。
资金要素方面: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工作,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涉外资金使用便利化。
研发要素方面: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厦研发投资,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厦投资设立外资研发中心。
服务更暖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为外国投资者来厦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