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系列述评之六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题: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系列述评之六
4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作出重要部署。
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此次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做好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改革化险工作”,为当前凝聚各方合力、守牢金融防风险底线指出工作要点。
果断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有效压降影子银行风险、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集中攻坚,金融脱实向虚、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
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风险仍然存在并呈现出新特点,风险防范化解面临新挑战。去年以来,美联储激进加息,大幅推高了全球融资成本,加剧国际资本异常流动,全球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目前,欧美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调整对全球经济金融秩序的冲击仍在持续发酵,这不仅导致美欧一些银行破产或被收购,也加重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困难。
打铁必须自身硬。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副院长赵庆明认为,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愈发复杂,我国金融体系既要稳固此前化险成果,又要应对外部风险倒灌的冲击,就要优先确保自身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从机构看,我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基础较为坚实,但个别中小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较为脆弱。统筹做好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化险改革工作,要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治理,引导其找准定位,专注主业,夯实金融健康发展的微观基础。
惩治股权代持、虚假出资以及违法违规关联交易;建立管理人才库,协调大型机构向中小机构输送优秀人才;开发运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系统、关联交易监管系统、股权监管系统……金融监管部门继续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做好重点企业集团、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建立行业发展新模式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此次政治局会议对房地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由于房地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近年来,少数房地产企业的风险事件及其产生的外溢效应,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用‘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以‘精准拆弹’的方式化解风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说,“一头”是抓优质房企,一视同仁支持优质国有房企和优质民营房企,改善他们的资产负债状况,满足他们合理的融资需求;另“一头”是抓出险的房企,一方面帮助他们自救,另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绝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从允许商业银行与优质房企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到出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交楼和稳定房地产融资等16条金融政策,再到调整优化涉房企5项股权融资措施……一系列政策及时推出,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来自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月均发放额约5900亿元,较去年四季度的月均发放额多1900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累计新增约5700亿元,与同期商品房在建规模相比处于较高水平;房地产企业境内债券发行1500多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境外债券市场信心也在逐步恢复。
在江苏苏州,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出台;在武汉经开区,来区大学生可享受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及1万元购车补贴;在河北石家庄,5月1日起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升至18000元……一些地方政府因城施策,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既要标本兼治,也要兼顾当前和长远。各方需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消除多年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发展模式的弊端,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地方债务风险可控
对于地方债务问题,此次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坚持标本兼治,开正门、堵旁门、化存量、控增量,积极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部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加大隐性债务处置力度,取得积极成效。这些年,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控制在50%以下,地方隐性债务减少1/3以上,财政状况健康、安全,为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足够空间。
但也要注意到,当前地方隐性债务规模仍然较大,部分地方债务压力增大。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风险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审查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强化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不仅要全面消除隐性债务隐患,更要建立长效监管制度框架,清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环境,坚决不留后患,不断筑牢债务风险“防护网”。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当前,中国经济正在加快复苏,市场信心持续增强,我们要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提高重大风险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