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假期,劳动者还有哪些权益?一文读懂!
5月1日,
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
劳动节由来已久,
在我国,
1949年12月,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
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放假安排,
今年的劳动节假期为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
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需要上班
那么
除了法定假期,
我国的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实行同工同酬。
加班获取加班费的权益
依照《劳动法》,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春节、元旦、五一等)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
国家实行劳动者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
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获缴“五险一金”的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法》中明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
可以加收滞纳金。
带薪休假的权益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
包括法定假、年休假、病假,
以及工伤假、婚假、产假等。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
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开始实施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获取高温津贴的权益
根据2012年出台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在35℃以上高温天气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不得以性别为由
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此外,
女职工还想有痛经假、
女职工多的单位还应配备
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权益。
祝所有劳动者节日快乐!
这个劳动节,
你是坚守岗位还是享受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