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品牛排现“科技与狠活”? 牛排厂老板违法添加防腐剂被判刑
为了增加色香味,延长保存期限,一些商家会在食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剂,但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有标准的,严禁滥用。厦门一家牛排厂家为了延长牛排的储存时间,在制作过程中加入了禁用的防腐剂山梨酸钾,这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一起来了解。
林某是我市一家冻品牛排生产商负责人。2020年年底,受疫情影响,冻品牛排的销量不佳。面对牛排可能大量囤积的情况,林某购入大量山梨酸钾食品添加剂并用于加工制作冻品牛排产品,目的是利用山梨酸钾防腐的特性,来保持牛排的新鲜度。2021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检涉案牛排时,从中检出了山梨酸钾成分。
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晨玮:(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到生产的场所进行了检查,对未销售部分的牛排就当场进行了封存,然后取样送检,在送检的13批次的牛排当中都发现了山梨酸钾。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可在干酪、植物油等多种食品中定量使用。但是,冻品牛排中不允许使用山梨酸钾,林某的行为显然违反国标规定。由于涉案牛排的销售金额超10万元,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市场监管部门把案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侦办,随后,公诉机关以林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予以生产、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晨玮:在速冻食品当中是不能够添加山梨酸钾的,所以被告人的行为它属于是一种叫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最终,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同时其公司召回所有案涉牛排。法官提醒,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生产管理等,都有严格的标准规定。商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的同时还须退缴违法所得、赔偿损失,并承担高额罚金。
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晨玮:如果这个行为它是足以造成一些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者说造成其他的一些食源性的疾病的话,它会构成一个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那就会面临更高的刑罚 ,所以一句忠告要按规矩办事才是正道,用良知来守护我们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