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
今年是会展业全面复苏之年,市商务局(会展局)、市财政局近期将联合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加大对会展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会展业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打造国际会展名城。办法涉及的主要扶持内容包括展览项目、会议项目、产业会展重大项目、会展主体培育项目、会展人才建设项目、会展业宣传推广项目等方面,政策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产业+会展”融合发展 项目最高可获800万元奖励
《扶持办法》提出,坚持“产业+会展”融合发展战略,赋能城市优势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是此次新政策的亮点。在产业会展重大项目方面,《办法》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培育招揽产业会展项目。对会展活动主题和内容与我市打造的“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或千亿产业链结合度较高,由知名会展机构、国际性组织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满足相关条件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产业会展项目,奖励标准按其原有类别奖补标准最高上浮50%,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市商务局副局长、市会议展览局局长 陈颢颖:会展业是一个平台经济,它能够连接产业链的两端,是整个产业链全景化、全链路的线下展示平台,希望会展业能够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够进行产业的链接以及产业的延伸,产业的强链补链延链。
此外,《扶持办法》还推出多个“首次”政策,例如,首次提出成长性奖励,对展览面积首次超过5万平方米且达2500个标准展位、10万平方米且达5000个标准展位、15万平方米且达7500个标准展位的,当年度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首次对线上展会给予补助 最高可获20万元
同时,首次提出对线上展览会的补助政策,推动“线上+线下”展览项目融合发展,政策明确,依托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且达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线下展览项目,同时举办线上展览项目的,经专家评审后最高给予每年20万元补助。
市商务局副局长、市会议展览局局长 陈颢颖:我们会联合财政局,对会展项目的所有细项进行细化,并出台相应的申报指南,便于所有会展企业、会议企业能够快速申报,同时我们做了一个计算器,能够自动计算出享受的奖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