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注意!厦门拟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
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也是城市文明线。《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今天进入初审程序。在上午举行的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哪些意见建议?
《规定(草案)》共有8条,针对当前斑马线管理的难点痛点进行重点规范。斑马线的路权涉及行人、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日常通行中,常常会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混行的情况。《规定(草案)》中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经过斑马线应当遵循的规则,做了规定,例如非机动车横过道路,遇斑马线附设非机动车道的,应从非机动车道减速通过,避让行人。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应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专用过街车道的范畴,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路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孙弘宇:我们斑马线的概念和人行横道的概念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的,是谁包括谁的问题,如果这里提到的合理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道,不是斑马线的一部分,我们会不会可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外新设一个路权 ,建议就是说,再进一步跟上位法 或者相关法规 做一些对接比较,进一步论证清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滕达:遇斑马线附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应从非机动车道减速通过,这个是说非机动车通过的斑马线有非机动车道,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他应该怎么做,这点没有提到
此外,为破解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取证难的问题,《规定(草案)》还提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行人斑马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作为处罚依据。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强化法规严谨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吴涛:关于是“应当”还是“可以”,对于赋权应该是“可以”,有这个权利以后再定,而“应当”是必须,是不是必须应该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判定,这就是赋权给他,可以用这种设备进行取证,还可以(进行)后续相关的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