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政策:拓宽安置渠道 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需求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拓宽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我市推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政策,并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实施。相比以往,房票补偿有哪些新优势?持房票购房又有哪些奖励措施?一起来关注。
拓宽安置渠道 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需求
房票补偿,是指在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时,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计入房票面值,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通过房票购买房屋以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也就是说,被征收人除了选择现金补偿或产权调换外,还可以选择房票补偿的安置方式。那房票要如何使用,对被征收人来说有什么好处?记者了解到,房票可用于购买征收项目辖区范围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以及按规定可公开销售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竞配建房。这将使征收工作更加灵活,打破传统的统筹建设安置小区的模式,增加被征收人自主购房的安置方式,不仅拓宽了安置渠道和安置空间,也给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洪耀同:(房票补偿)解决我们整个拆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比如说安置速度慢、(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老百姓选择安置房的多样性少这一类问题。
鼓励使用房票补偿安置 最高可获5%奖励
洪耀同告诉记者,房票购房奖励,是此次政策的亮点。为了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补偿方式实现补偿安置,该政策明确,自房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房票购房的,可按该时段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给予不高于5%的房票购房奖励;第13个月至24个月使用房票购房的,可按该时段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给予不高于2%的房票购房奖励。需要注意的是,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被征收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厦门房票”,登录厦门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查看房票和房源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洪耀同:我们已经推出(厦门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可以通过手机直接登录,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在这里实现,也可以线下到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