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去年我国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346起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2022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全国文物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文物执法巡查,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346起,其中按简易程序改正处理153起,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93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办文物违法案件124起,“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受理文物违法举报问题线索106件,一批群众举报的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查处。山东省积极开展未办结文物违法案件清查行动,浙江省文物局组建文物安全巡查队,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等地文物执法案件入选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等5省文物局被推选为案卷评查“优秀组织单位”。
各地不断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31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30万余处文物博物馆单位竖立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完成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0—2022年),专项行动期间,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广西、贵州、甘肃、青海等地持续开展文物消防应急能力提升和演练评比,安徽省连续开展文物消防“大比武”竞赛活动。
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文物部门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联合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和田野文物安全巡查,积极组织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推进文物安全设施建设,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570余项。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技术手段应用不断深化,上海市开展文物遥感监测,山东省潍坊市探索“文物+遥感”文物保护新模式,内蒙古推进无人机安全巡查。
通报指出,当前文物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文物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文物安全意识淡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缺位,个别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长期存在;一些地方盗窃盗掘文物犯罪依然高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做好文物安全防控任务仍然艰巨。
通报明确了2023年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主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