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新功能!ETC电子发票打印功能进驻“e政务”便民服务站
3月14日起“福建高速公路ETC电子发票打印”功能进驻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市民可以在家门口、公司附近进行ETC电子发票打印。
厦门高速管理公司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取得厦门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管理局支持,以便民服务和服务提质为切入点,在不断更新改进简化ETC电子发票打印操作流程、协调网络安全通道强化个人信息安全后,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推出“福建省高速公路ETC电子发票打印”新功能。
市民在使用“票根APP”或“票根微信小程序”完成ETC通行费发票开票并保存后,通过微信搜索“厦门e政务”小程序,点击“最近站点导航”模块可查询站点分布情况,找到就近的站点即可免费打印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有效的解决了困扰群众家里没有打印机开票难、时间长、报销难等急难愁盼问题。
全市共设有“e政务”便民服务站430余个网点,主要分布在便利店、政务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动车站、景区等,可以说网点遍布大街小巷,覆盖面广。下一步,厦门高速管理公司在使用过程中还将收集意见继续改进,依托“e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推出更多ETC售后便民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出行服务体验。
具体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请提前在手机中使用“票根APP”或“票根微信小程序”开具正规高速公路ETC通行费发票。
第二步:开票完成后,在“票根APP”或“票根微信小程序”中点击“我的发票”,选择需要打印的发票,点击“查看全部电子发票”,点击“浏览发票”,待手机屏幕中出现ETC电子发票后,进行手机屏幕截屏并保存至相册。
第三步:到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终端中点开“企业专区”选择“ETC发票”板块或搜索“ETC发票”,通过人证核验后,微信扫描上传二维码,选择手机相册中的ETC电子发票截图,点击上传。
第四步:上传ETC电子发票截图完成后,点击打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