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
记者3月13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对2023年度“双减”督导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在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
通知强调,针对当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良莠不齐、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不到位、艺考及涉境外培训治理难度大、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双减”督导工作,即纳入市县政府履职“重点督”、部署指导责任督学“常态督”、组织各级督学“专项督”和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公开督”。
通知明确,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市县,对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适时公开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