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放生海洋生物 组织者或将面临处罚
放生海洋生物是不少爱心人士表达自己爱心的一种方式,但您知道吗?随意放生海洋生物不仅可能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违法。近日,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在鼓浪屿附近海域,发现有人在违规放生海洋生物。
3月5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鼓浪屿附近海域有三艘船正在向海里倾倒花蛤等海洋生物,执法人员立即登船。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高俊峰:我们检查的情况来看,有一些是花蛤,还有青蟹、石斑鱼、鳐鱼,还有一些外来物种。
执法人员登船后发现,三艘船上还有20多箱海洋生物没有放生,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放生行为,并展开现场调查。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高俊峰:现场渔获我们在固定证据之后,给相关的放生人员有开一张通知书,要求他们不能对渔获物进行放生,后续让他们自行带走。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规模性放流活动,应当提前十五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并接受监督检查。然而,组织这次放生的人员并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另外,根据相关要求,增殖放流的物种必须是在《厦门海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物种名录》内的物种才能放流,然而此次放流的物种中存在鳐鱼等名录以外的物种,因此此次组织放生的人员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高俊峰:增殖放流未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将面临1千至5千元行政处罚,增殖放流未列入相关名录的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以及《刑法》中都对放生生物行为和种类有相关规定,如果随意放流,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高俊峰:民间的放生活动,没有经过科学规划和指导,放生下去的物种,不一定适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很难达到放生效果,放生的物种,有可能包含外来物种,会对本地生态链产生负面影响,第三个也有可能导致非法经营倒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灰色产业链。
执法人员介绍,如果市民想要自行组织放流活动,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照相关要求合法合规放流。另外,我市海洋部门每年都会组织多次官方增殖放流活动,有兴趣的市民也可以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