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户籍仍在村组的外嫁女是否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款?

厦视直播室 2023-03-07 20:29:54

2023-03-07 20:29:54

  市民刘女士的户籍随自己父亲登记在村组,2018年她与有城镇户口的丈夫登记结婚后也没有将户口迁出,在结婚后她仍凭其户口缴纳了医疗保险费。2019年到2022年期间,刘女士所在的村组集体土地多次被征收,但在制定补偿款分配方案时,村组都以本村惯例拒绝给刘女士等外嫁女分配。刘女士询问外嫁女究竟能不能被分配征地补偿款?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妮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有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且第五十六条还规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刘女士户籍所在的村组以刘女士是外嫁女不予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侵害了刘女士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刘女士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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