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厦视新闻 2023-03-03 20:06:29

2023-03-03 20:06:29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地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升优生优育和普惠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到2025年,厦门要基本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将进一步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取消社会抚养费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大力推动公共场所多性别使用母婴室建设。依托“出生一件事”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事项办理/网上联办。

提升优生优育水平 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要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连续、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将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厦门市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免申即享”对象。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园所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至少按10%比例逐年递增。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主管部门积极作为,盘活存量闲置房屋,用于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区对二孩三孩家庭予以补助

在完善优待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降低生育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补助。强化住房支持,在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生育二孩以上家庭可购买第三套商品房

拥有二孩及以上的我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可购买第三套自住商品住房。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妈妈班组”、灵活休假或居家办公,推行弹性工作制,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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