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被列为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

厦视新闻 2023-03-02 19:47:53

2023-03-02 19:47:53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厦门被列为全国5个试点城市之一。

《通知》要求,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5个国家试点城市,要监测首轮医疗服务调价运行情况,持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阶段性评估,并研究扩大试点范围。要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原则上于6月底前完成年度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在总量范围内有升有降调整价格,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占比60%以上的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调价方案中技术劳务价格为主的项目和金额原则上占总量60%以上,稳妥有序完成年度调价工作。

《通知》还提出,要着力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快编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分批发布中医外治、辅助生殖等学科项目规范立项指南。鼓励高质量创新,对以设备耗材成本为主、价格预期较高的价格项目加强质量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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