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延续现行减免部分港口收费政策 全年减免超9000万元

厦视新闻 2023-02-25 19:45:46

2023-02-25 19:45:46

近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厦门港口局联合印发《关于厦门港2023-2024年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将延续现行减免部分港口收费的政策,预计全年可为港航及进出口企业减免费用超9000万元。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集装箱货物和外贸散杂货物按国家最新规定标准的50%计收货物港务费,对内贸散杂货物免收货物港务费。引航费方面,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按国家标准执行,航行国内航线船舶继续维持现行执行费率;对6万净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

记者了解到,厦门港已连续4年获评“中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评测”最高星级。2022年,我市累计为港口企业减免货物港务费、引航费超9500万元。此次政策的延续,也是自2017年以来,我市降低港口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举措的延续,将进一步提升厦门港口竞争力,降低厦门口岸进出口成本,助力打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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