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高管离职 公司却没有变更相应登记

特区新闻广场 2023-02-23 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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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组织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离职或不再参与公司实际管理,应及时变更。最近,同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公司未及时变更法人代表引起的纠纷案件,一起来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高管离职 公司却没有变更相应登记

2012年,王某入职深圳的一家股份公司并在2018年被任命为厦门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王某也因此被登记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王某和深圳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位于厦门的这家子公司向王某出具了《承诺函》,明确承诺尽快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后,公司却迟迟没有变更的行动。

直到2021年8月,厦门这家公司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开具限制消费令,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某生活也因此受到影响。于是,王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变更、涤除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同安法院民二庭法官 宋岩:原告属于公司的高管,在他离职之后这家公司却迟迟没有选任新的法定代表人,导致他原来的登记迟迟没有变更,他的生活跟工作就遭受很大的损失。比如说他的出行不能坐高铁或者不能乘飞机等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目前没有参与被告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不具备对内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的基本条件。这种情况下由原告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显然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立法宗旨。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厦门某实业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原告王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同安法院民二庭法官 宋岩:原告他又不是公司的股东,他没办法说在公司里召开一个股东大会,形成一个股东决议,来通过公司内部治理的方式来做变更。所以说这个时候如果说法院不支持他的诉求的话,他所承担的风险将会一直持续下去。

法官介绍,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设置法定代表人必须要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名副其实。

因公司债务纠纷被限制高消费 离职高管诉至法院

同安法院民二庭法官 宋岩:不要因为经济的利益或者说其他的原因 随随便便地为他人的公司去做一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样子相应会承担一系列的风险, 你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下,被冒名地登记为了一个法定代表人,跟对方的公司沟通无果的时候,就要果断地搜集证据,通过包括诉讼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来及时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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