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厦门户籍残疾人可更加便捷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为进一步营造
关爱、尊重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方便我市残疾人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在厦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联合为我市户籍残疾人
送上一份特别的新年礼物
厦门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2013年就出台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随着厦门市市内公共交通进一步发展,2023年1月19日,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厦门市残疾人刷残疾人证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次新出《通告》规定,厦门市户籍残疾人,可通过刷加载了公共交通功能的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方式,更加便捷免费乘坐常规公交(旅游公交、定制公交、城际公交除外)、地铁、BRT快速公交、厦鼓市民航线客船。
也就是说
我市残疾人在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
无需再到窗口换票
或向司机出示证件
只需在公共交通工具
应用功能终端或闸机轻轻一刷
即可免费搭乘
使用加载了公共交通功能的残疾人证
刷证乘坐公交车时会提示“嘀、嘀”二声
乘坐地铁、BRT时会提示“优待卡”
在方便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的同时
进一步保护残疾人隐私
我市残疾人可咨询所在区残联
按相关要求办理加载交通功能
残疾人证仅限本人使用
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外地户籍残疾人
或残疾人证尚未加载
公共交通功能的厦门残疾人
按原有规定
主动出示有效的残疾人证也可免费搭乘
思明区残联:5939856
答:具有厦门市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残疾人。
答:常规公交(旅游公交、定制公交、城际公交除外)、地铁、BRT快速公交、厦鼓市民公共交通航线。
答:按原有规定,主动出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答:残疾人证加载公共交通功能成功后即可使用。尚未加载公共交通功能的厦门市户籍残疾人按原有规定,主动出示残疾人证,享受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乘坐厦鼓市民公共交通航线时,首次应持本人残疾人证(有易通卡功能)及本人身份证到售票窗口办理激活业务,激活后可免年审终身有效。
答:厦门市户籍残疾人朋友的残疾人证尚未加载的,可咨询所在区残联,按相关要求办理。
答: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刷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应用功能终端或闸机即可。
答:加载了交通功能的残疾人证刷卡乘坐公交车会提示“嘀、嘀”二声;加载了交通功能的残疾人证刷卡乘坐地铁、BRT会提示“优待卡”。
答:根据《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乘坐厦鼓市民航线时,应进行票、人、证核验,过渡时需进行人脸验证,核验一致后方可乘船。
答:
①思明区:前埔北一里117号思明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5939856
②湖里区:湖里区园山南路902-121号湖里区联谊大厦 5722507
③海沧区:海沧区沧虹路44号海沧区残联 6588697
④集美区: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集美区残联 6665196
⑤同安区:同安区祥和街道阳翟社区2780号同安区残联 7310017
⑥翔安区: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12A室780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