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开放第八批次无主犬只领养工作:挑选适合家养犬只 提倡领养代替购买
去年5月,修订后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条中提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类收容场所的监管,并指导犬类收容场所建立无主犬只领养制度。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无主犬只的领养工作开展得如何?近期,城管部门开放了第八批次的无主犬只领养工作,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在岛外的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犬只收容站,几只待领养的犬只被关在笼子里,等待着它们的主人出现。工作人员表示,1月10日,他们开放了第八批无主犬只的领养,这一批共五只小狗,是对收容站所有犬只进行评估后选出的。这几只犬只,年龄大概两三岁,体型较小,性格也较好,都是适合家养的犬只。不过开放领养一周以来,并没有太多人来询问,这些小可爱依然还在等待。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养犬专办负责人 蒲怀泉:已经开放了八批领养,挑选了39只犬种供爱犬市民挑选,被成功领养14只。
工作人员介绍,犬只收容站里,收容的基本是流浪狗和一些涉案犬只,品种较差、健康状况也不是很稳定。为了让他们顺利被领养,工作人员都是挑选品相较好、没有病症的犬只,还会对它们进行清洗、检查等。他们希望,能有更多市民关注到这些被收容的犬只,提倡领养代替购买,给这些小家伙一个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养犬专办负责人 蒲怀泉:希望广大市民更多关注一下我们这个门户网站,我们每半个月就会在上面发布领养信息,供爱犬市民来认领。我们还是呼吁更多人来将我们符合领养的犬只领取喂养,提倡领养代替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