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在新的赶考之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中央纪委常委会和班子成员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基层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分级开展教育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建设一支纪检监察铁军,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取得实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惩治腐败等一系列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加强干部监督,防治“灯下黑”,提高自身免疫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202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问题,印发相关教训警示通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
有数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干部1.5万余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600余人,严肃查处了原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邱大明等纪检监察队伍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害群之马。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以强有力的措施减存量、遏增量,包括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室组地”联合查办、异地交办、提级查办、重点督办等机制;坚持和完善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判机制,将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向处置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充分发挥“四种形态”蕴含的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鼓励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涉及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或反映接收和处置数量、立案件数和处分人数,逐年同比均呈下降态势,表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下一步,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仍然是工作重点。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揭牌,旨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组织架构,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监督格局,推动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总要求,精准把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目标任务,紧紧抓住“增强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着力点,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新征程上,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基层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发挥系统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该负责人表示,把各项改革任务抓深抓实,必将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中央纪委常委会自觉对标党中央要求,制定《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示范引领纪检监察系统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轨道上运行。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2022年《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颁布实施,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对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起草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时,注重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细化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另外,针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研究开展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工作,适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适时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不断完备的法规制度,必将有力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