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厦门已累计筹集95个项目 房源8.3万套(间)
记者从市住房局了解到,《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实施以来,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厦门市已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95个、筹集房源8.3万套(间)。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市今年出台《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按照这一细则,被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主体,可以凭认定书按规定申请享受金融、税费、水电价格等优惠政策。例如,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认定书后,住房租赁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且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此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造、运营企业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融资。
市住房局房屋交易租赁管理处处长 王云招:目前的话我们已经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书是50个认定书,争取在年底或者说明年初,对这个批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进行认定,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书。
目前全市已经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95个,筹集房源8.3万套(间)。下一步,我市还将坚持盘活存量、提升增量,依托新城、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结合轨道、BRT等交通枢纽,利用国有土地划拨或出让、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产业园区配套、市政公建或商品房综合配建等5种模式,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通过存量非居住类房屋改建,以及闲置住宅项目房源盘活等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供应。
市住房局房屋交易租赁管理处处长 王云招:以《厦门市“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为抓手,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能够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供应,为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而提供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