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可“拆零”,良心别“打折”

南方日报 2022-12-24 08:01:00

2022-12-24 08:01:00

当前阶段,在部分地区,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药品“一盒难求”,产能亟待提高。针对当下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多地鼓励药房拆零售卖药品。

药品“拆零卖”并非近期才出现。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一模式就一度十分普遍。直到今天,仍有许多校医室、社区诊所、村镇药房保持这样的习惯。事实上,从2000年至今,国家曾经多次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中都明确规定药品零售操作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从群众的角度出发,这显然是一种利好:部分药品用量有限,保质期短,无需常备,拆零购药节约了花销,也减少了药品的浪费。

当下重提“拆零卖”,其本质是在优化资源配置,满足更多群众的购药需求。如一盒布洛芬拆零后,就可帮助十余人对抗病毒带来的高热。各地将拆零与限购相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囤药抢药的恶性循环,同时压缩“药贩子”“黄牛”的生存空间。

“拆零卖”是个好传统,但要警惕“好经被念歪”。据报道,温州龙湾区某药店将进价3元左右、原售价15元的布洛芬片拆零,卖出了折合283元每瓶的高价。这就严重触犯了《价格法》对于不正当竞争和哄抬价格的规定,对此类行为必须予以重拳出击。

不可否认,对商家来说,拆零售卖会增加成本,如人工成本、储藏成本、消费者的心理成本等。近年来,“有拆零专柜,无拆零售卖”的深层原因也在于此。在商言商,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通过溢价弥补损失,也应合理合法。尤其是在当下这种非常时期,商家更不能在良心上“打折”。长远来看,适度让利也是在赢得口碑——部分药店甚至更进一步,拆零赠送甚至送货上门,就受到了广泛赞誉。

从各地实际来看,南宁某药房将药片拆零成精致的小包装,5片售价2元,限购三次;南京某药店用大牌子将药品说明书、保质期一并置于门外,6粒售价3.7元……网上对定价虽有微词,但整体态度仍是支持。对比之下,诸如“85元买30片装”之类的兜售,其价格之高、数量之大,都和拆零相去甚远。很显然,涉事药房被罚,罚的不是“拆零售卖”而是“拆零抬价”,更是其商业失信。

目前,拆零售卖退烧药在部分地市逐渐步入正轨。如珠海持续拆零投放四类保障性药品,胶囊类药品零售价均规定为1元/粒,混悬液定为19元/瓶;长沙严格规定拆零包装的卫生要求,确保用法用量、有效期等信息清晰,明确警示不得变相涨价销售。让药店“敢拆零卖”“愿意拆零卖”,做到合理定价和贴心服务,将会促进买卖双方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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